依据2017年7月1日新颁布实施的《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对农药经营人员素质、专业技术水平、经营条件、管理制度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并于2018年8月1日起,从事农药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西盟县农科局委托县植保植检站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云南省农药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编制办事指南、业务手册、一次性告知材料,精心准备了样表供申请人员参考并明确专人指导材料填报。7月30日,首批受理申请的2家农药经营单位,通过核查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与实地核查后,出具了准予经营许可的核查报告,7月31日上午在县农科局五楼会议室举办“西盟县首批《农药经营许可证》颁发仪式”,县农科局局长马景明同志亲自颁证。
首批《农药经营许可证》的颁发,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同时也正式拉开了西盟县农药经营许可证审核的序幕,标志着西盟县农药经营走上正规化、标准化、法治化轨道,下一步县农药管理部门将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为主线,以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为抓手,做好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农药管理体系,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监管措施,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