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品牌建设>> 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 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更新时间:2019-08-28浏览次数:5367来源:普洱市电商信息化平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云税发〔2018〕60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检查证》进行执法。现将相关行政执法主体信息依法进行公示。

一、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3.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4.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5.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6.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7.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8.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9.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10.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11.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12.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13.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14.完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设19个内设机构、6个派出机构、3个事业单位,直接管理10个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思茅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景东彝族自治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西盟佤族自治县税务局

(三)办公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办公地址设在普洱市林源16号,邮政编码:665000。

(四)联系方式

1.对外联系电话:0879-2166117

2.纳税咨询及投诉电话:12366

3.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0879-2166125

4.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电话:0879-2160121

 

二、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系统列名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承担或组织实施国家税务总局部署的“千户集团”企业和本系统列名重点税源企业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风险应对以及重点企业平台完善等专业化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重点企业个性化服务

4.开展重点企业税收税源监控、经济分析及与省外、市外同类型企业的比较分析

5.负责统筹指导本系统重点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机制及制度建设

6.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重点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

7.完成市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内设机构。

(三)办公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公地址设在普洱市林源16号,邮政编码:665000。

(四)联系方式

1.对外联系电话:0879-2828062

2.纳税咨询及投诉电话:12366

3.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0879-2166125

4.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电话:0879-2160121

 

、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一)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2.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

3.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

4.承担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

5.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一般税源企业的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专业化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完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

6.接收税收风险应对任务,负责实施高、中低风险纳税人税收风险应对、评估、审计等工作,收集、统计、评价、反馈应对结果,协助做好税收风险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内设机构。

(三)办公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公地址设在普洱市林源16号,邮政编码:665000。

(四)联系方式

1.对外联系电话:0879-2304099

2.纳税咨询及投诉电话:12366

3.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0879-2166125

4.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电话:0879-2160121

 

、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稽查局

(一)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

2.负责统筹稽查案源管理,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税务稽查、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3.组织查办督办税收重大违法案件

4.承担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5.负责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及联合惩戒工作

6.组织落实税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联络机制

7.参与实施“一案双查”。

(二)机构设置

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稽查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三)办公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设在普洱市林源16号,邮政编码:665000。

(四)联系方式

1.对外联系电话:0879-2160121

2.纳税咨询及投诉电话:12366

3.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0879-2166125

4.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电话:0879-2160121

 

、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一)主要职责

主办单位:普洱市商务局承办单位:普洱电商服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运行维护:普洱英智科技有限公司政务信息专线:400-870-1772

滇ICP备15004425号-4    云公网安备 5308020200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