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品牌建设>> 公用品牌

公用品牌

普洱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

更新时间:2019-08-20浏览次数:3497来源:普洱市电商信息化平台

普洱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jpg

11月24日上午,由国家林业局、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经济日报社联合主办的2015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在安徽省宣城市举办,在座谈会上,普洱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卫东代表普洱市接牌,普洱市又添一张国家级名片。

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项建设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经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授牌的城市。2012年以来,普洱市以生态文明理念为引领,坚持“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战略,积极践行“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宗旨,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布局、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城乡绿化水平大幅提升、生态环境有效改善、林业产业不断发展、市民幸福指数不断提高,创森40项指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并通过了国家创森验收专家评审。在新的起点上,普洱市将认真总结创森经验,坚持科学方法,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地将森林城市建设深入开展。

目前,全国有96个城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78个城市正在开展创建活动。

普洱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2.jpg


主办单位:普洱市商务局承办单位:普洱电商服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运行维护:普洱英智科技有限公司政务信息专线:400-870-1772

滇ICP备15004425号-4    云公网安备 5308020200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