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西盟县通过四举措,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积极宣传造势。为了让更多的群众了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西盟县司法局、县法院、县公安局联合印发工作方案。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等多个平台向全社会发布选任公告,并将公告信息张贴于各乡镇、各村居公告栏;明确了选任条件、选任程序、报名事项等。通过多方位的积极宣传,让更多群众了解人民陪审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体知晓率、参与率。
充分沟通协调,建立候选人信息库。按照随机抽选、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的方式,县司法局会同县法院、县公安局对人民陪审员被抽选人、申请人和被推荐人进行候选人信息采集、建立信息库。最大程度吸收社会不同行业、不同职业、不同年龄、不同民族人员参与司法审判活动,最大程度地实现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让更多的人民群众有机会参与、实地感受法庭审判氛围。
坚持严格审查把关。为切实严肃选任纪律,坚持标准条件,严格审核把关;司法局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到各候选人人所在单位、社区进行实地考察。通过采取验尿检验是否存在吸毒、开展个别谈话、进行筛查等方式;同时,告知相关的权利义务,并征求其是否同意担任的意见。确保选任工作均严格按照程序、每个环节均符合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代表广泛、群众基础扎实的高素质人民陪审员队伍。
广泛征求意见。为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在考察政审及征询个人意愿的基础上,通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一步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养、生活作风及群众工作能力等,认认真真地对拟任人员进行考察,确保每位人民陪审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下一步,县法院将根据选任结果,提请西盟县人大常委会任命46名人民陪审员;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更好地实现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功能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