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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发放25万余张“普洱购消费券 ”,大家快来抢券啦!

更新时间:2022-01-28浏览次数:520来源:普洱市电商信息化平台

1月29日,普洱市人民政府正式启动“2022年普洱购消费券投放”活动,面向普洱全市消费者投放3000余万元消费券,进一步活跃消费市场,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培育消费增长新动力,促进全市经济稳开稳走。

本次普洱购消费券投放活动由普洱市人民政府主办,普洱市商务局、普洱市公安局、普洱市民政局、普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普洱市交通运输局、普洱市水务局、普洱市残联、中国银联云南分公司共同承办。费券领取将从2022年1月29日持续至(用完为止),全年分阶段向普洱地区用户发放25.67消费券包括线上电子消费券和线下消费券。

线上电子消费券约22.23万通过“云闪付”APP分期进行发放,普洱用户可登陆云闪付APP“普洱购”活动页面领取一张消费券,申领成功后7天内,在指定核销商户使用云闪付APP扫码支付,可享受满额立减或满额返券优惠。

 与此同时,为关心关爱特殊群体,做好春节期间稳岗留工工作,普洱市人民政府将向普洱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市持证残疾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省外留普务工人员发放爱心消费券14440张,向思茅主城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爱心公交卡消费券” 约20000张,让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助推稳岗留工工作落实爱心消费券以超市购物券的形式由普洱市民政局、普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普洱市交通运输局、普洱市水务局、普洱市残联负责线下发放“爱心公交卡消费券”由普洱市交通运输局督促普洱市公共汽车公司实名登记线下发放

普洱市人民政府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通过让利于民、助商惠民的切实行动,致力于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消费模式、业态创新提速,稳步提升居民消费信心与意愿,为加速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蓄势聚能。 

活动方式

1、消费券投放类型

线上电子消费券:超市、汽车、摩托、成品油4种消费券。线下消费券:“爱心消费券”和“爱心公交卡消费券”两种

2、消费券投放形式

(1)电子消费券通过“云闪付”APP分期进行投放,消费者实名认证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券使用;(2)“爱心消费券”以超市“购物券”的形式线下发放;(3)“爱心公交卡消费券”由市交通运输局督促普洱市公共汽车公司实名登记线下发放。

3、消费券领取方式

超市消费券:“云闪付APP”首页设置专区入口实名抢券;汽车消费券和摩托车消费券:是由购车人通过云闪付APP“汽车消费补贴”专区申请补贴,以“电子通用消费券”的形式向购车人发放。

4、消费券使用规则

(1)超市、汽车、摩托、成品油消费券政府补贴部分直接在支付时抵扣或赠送超市购物卡,商家配套部分为线下减免或赠送超市购物卡,两部分合计为消费券的总金额。企业配套的部分不能以抵扣或赠送内饰的形式出现,必须以超市购物卡的形式赠送给消费者。

(2)“爱心消费券”不能进行充卡,只能用于购买指定超市内的食品类商品,有效期内使用。

(3)“爱心公交卡消费券”补助只能用于办理2022年2月1日以后新开办的爱心公交卡。

(4)消费券将根据消费需求灵活调整各券种投放节奏和投放数量。

(5)消费券不兑现、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可同时叠加享受省级发放的消费券和商家的其他优惠促销活动。

(6)所赠送的“超市购物卡”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用完,超期作废。

(7)凡是使用消费券参与消费,出现退款情况时,消费券金额不计入退款金额,消费券的政府补助要退回资金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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